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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人都说,台北的盛夏是一场酷刑,能把人晒掉一层皮。
但是我知道,那根本不算什么。这座都会里最毒辣、最能让人皮开肉绽的,从来不是紫外线,而是躲在阴影处、无处可逃的肮脏欲望。
我叫卢诗光。
白天的我,缩在破旧的「我想借妳脚踏车店」里。我守着那些废铁,也守着我那点可笑得尊严,假装自己是个干净、平庸,随处可见的普通人。
但在深夜,当霓虹灯火吞噬了良知,我就会撕掉这层皮。
我是个彻底沦陷的社会底层道德败类者。我一边在两个成熟女人的肉体间寻找极致的欢愉,一边看着她们为了我、为了权力、为了那疯狂的嫉妒心,在背离道德的深渊里像野兽般互相撕咬。
我冷眼看着这一切。
在这座城市,谁不是一边享受痛苦,一边渴望着毁灭?
热火游泳池,强烈台风「圣帕」之夜。
轰隆——轰隆——
金钱帝国——
商业界女神——
☆同性百合婚礼☆
背离道德的三角畸恋——
社会底层背离道德者。
平板电脑匿名发送加密录音档案?
自虐与绝望——
八卦记者和和冷酷的陌生雇佣兵?
江氏帝国的真正幕后黑手?
【核心文案】
「十七岁那年,他将全台湾最闪耀的冠军奖牌挂在我的脖子上;七十岁那年,我带着我们燃烧了一生的心跳,在大西洋的晨曦中与他重逢。」
自从二十六岁那年,他的心跳在加护病房化为一条直线,我的世界就成了连呼吸都带血的永夜。
我的血管里流着他的血,骨髓里烧着他的命。
我用四十三年的孤独活成他的双眼,走过花莲的怒海、泰北的山城、美国的风雪。
当生命的邮轮航向大西洋的终点,那一场下了半个世纪的绵绵细雨,终于替他放晴。
【内容大纲】
在全国高中篮球联赛(HBL)总决赛的热血呐喊中,那个狂傲不羁、总爱叫我「笨蛋」的陆时雄完成了惊天绝杀。在全场万人的欢呼与漫天落下的金黄色彩带中,他没有理会闪光灯,而是穿过人群直直奔向我,将那枚沉甸甸的金牌挂在我的脖子上。那是我十七岁的美好记忆,也是我们执手相伴的起点。我们走过热血的高中、浪漫的大学,并肩步入社会,我曾以为我们会这样幸福地白头偕老。然而命运却在我们最美好的年华开了最残酷的玩笑——二十六岁那年,他被确诊为急性白血病。我毫不犹豫地进行骨髓配对,将自己的血液注入他的身体,发誓要陪他战胜病魔。可奇迹没有眷顾我们,移植手术后第六天清晨,心电图化为一条直线,他带着未完成的誓言永远闭上了眼睛。
二十六岁那年,他的离去掏空了我的灵魂。台北这座城市处处是他残留的影子,成了我再也无法呼吸的伤心地。我背起装有他旧篮球与日记本的背包,独自逃离,踏上了长达数十年的孤独救赎。我先在花莲的怒海旁听浪五年,开了巧克力店,用哭声和当地人情味,尝试洗涤我内心伤痛;随后我将自己隐匿于泰北美斯乐阴冷孤寂山城十年,在茶香与山风中试图与孤独共存。直到四十一岁那年,我决定远赴美国深造念研究所,并在校园旁开了一间溢满香气的草莓蛋糕与牛奶店,去实现日记本里我与他未完的约定。
在美国漫长的二十四年岁月里,我的传奇与专一,吸引了两位惊艳我后半生的追求者。同校有钱的金发浪子雷恩为了打破我的心防,带我奔向无情的撒哈拉沙漠,试图用炙热的狂风吹散我的执念;高我两届的学长江言,则用无微不至的温柔体贴陪着我一路向北,在寂静的夜空下追逐转瞬即逝的极光。他们都很好,可是他们不知道,我的心早在二十六岁那年就已经随陆时雄一起死去了。因为对少年挚爱的绝对专一,这两段深情最终只能在我的世界里抱憾止步。
六十五岁那年,我终于离开了待了将近半辈子的美国,落叶归根回到台湾——这个我最初与他相遇、相爱的故土。岁月如梭,到了七十岁,我带着衰弱的身体与圆满的思念,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之际,买了一张豪华邮轮的船票,独自驶向浩瀚的大西洋。那天,海面上正下着绵绵细雨,一如我们十七岁相遇的那天。当我缓缓闭上双眼、心跳停止的那一刻,漫天乌云瞬间散去,阳光穿透云层,大西洋的天空彻底放晴。我知道,那个给我金牌、给我终身爱情、在雨夜为我撑伞的少年,在另一个世界等了我四十三年,这一次,他终于接到了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