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雾最大的好处,并不是让敌人看不见你。
而是让每个人都相信,你一定也看不见敌人。
黑虫看得见。
长日将尽,他带着八十余人进入鸦麦镇东南方的漫水林。走在最前面的十几头蜥龙没有发出多少声响,牠们伏低身躯,粗壮的尾巴在水下缓缓摆动,四肢贴着泥底向前划行。
蜥龙不喜欢雨,却很会游水。
这两件事并不矛盾。人也不喜欢战争,通常仍然很会打仗。
骑在蜥龙背上的战士有男有女,全都穿着泡过油的皮甲,腰间挂着短斧。更多人涉水跟在后面,披散的头发、兽牙项链与裸露在雨中的粗壮手臂,使他们看起来不像军队,倒像几个刚刚决定暂时不互相仇杀的野蛮部族。
事实上,也相差不远。
黑虫的部队由十几支大小不同的队伍组成。每一队都有自己的首领、禁忌和分配战利品的方法。查克和跟着他的那几个人,甚至可以离开大队,自行追查穴居者,再于自己认为合适的时候归队。
这种自由若放在帝国军队里,足以让三名军法官同时中风。
然而号角一响,他们知道该往哪里去;旗帜落下,他们知道哪一间屋子不能进、哪一袋粮食不能碰。他们可以不服一名队长,却没有人违抗黑虫定下的战序。
那不是驯服。
比较像许多把斧头各自握在手里的人,共同承认在某些时候,最好朝同一个方向砍下去。
进入漫水林前,黑虫留下了六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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